一、薪资报酬委员会
本公司依据民国100年3月18日『股票上市或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办法』及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六之规定,于100年12月20日董事会委任第一届薪酬委员,任期至103年6月24日止,随该届董事自然解任;第二届薪酬委员任期自103年6月25日至106年6月24日止。第三届薪酬委员任期自106年5月26日至109年5月25日止。第四屆薪酬委員任期自109年7月10日至112年5月27日止。
第五届薪酬委员经董事会委任全体独立董事李康智先生、陈锡智先生、吴淑慧小姐共三人,任期自112年5月30日至115年5月29日止。薪酬委员会职权为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以及其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 114年薪资报酬委员会开会日期、议案内容及决议情形
♦ 114年薪资报酬委员各委员出席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依据证交法第十四条之四及「公开发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于民国103年6月25日股东会决议通过,自愿成立第一届审计委员会,任期自103年6月25日至106年6月24日止;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任期自106年5月26日至109年5月25日止;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经民国109年5月28日股东会决议通过,由全体独立董事吴淑慧小姐、李康智先生、陈锡智先生三人组成,任期自109年5月28日至112年5月27日止。 110年7月26日股东会补选一席独立董事黄雅惠小姐,依法增加一席审计委员,任期自110年7月26日至112年5月27日止。第三届审计委员,变更为四人组成,成员为独立董事吴淑慧小姐、李康智先生、陈锡智先生、黄雅惠小姐。第四届审计委员,任期自112年5月30日至115年5月29日止,成员为独立董事吴淑慧小姐、李康智先生、陈锡智先生、黄雅惠小姐四人组成。
审计委员会之职权为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报告书及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之议案等。
♦ 114年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开会日期、议案内容及决议情形
♦ 委员会成员
- 李康智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职称:委员
薪酬委员会职称:委员
经历
♦ 台湾美日先进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
- 陈锡智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职称:委员
薪酬委员会职称:召集人
经历
♦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组长
♦ 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上柜审查部専员
♦ 智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
♦ DA HUI limited董事
- 吴淑慧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职称:召集人
薪酬委员会职称:委员
经历
♦ 迅德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大诚联合会计师事务台中所所长
♦ 升昶企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黄雅惠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职称:委员
薪酬委员会职称:无
经历
♦ 国宾大饭店(股)公司独立董事
♦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
♦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
1.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方式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至少每年二次定期会议,会计师就本公司财务状况、整体运作情形及内控查核情形向独立董事报告,并针对有无重大调整分录或法令修订有无影响帐列情形充分沟通。
2.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情形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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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
♦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之沟通
1.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之沟通方式
(1). 本公司稽核单位按月将内部稽核报告及追踪报告交付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就报告内容进行批示。
(2). 内部稽核主管透过审计委员会向独立董事报告内部稽核业务执行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形。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召开一次,并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
(3). 内部稽核主管在无一般董事及管理阶层在场之情况下与独立董事单独沟通每年至少一次。
(4). 平时内部稽核主管可视需要直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会面方式与独立董事沟通。
2.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之沟通情形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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