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鼎集團
投资人关系

公司治理

功能性委员会

一、薪资报酬委员会

本公司依据民国100年3月18日『股票上市或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办法』及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六之规定,于100年12月20日董事会委任第一届薪酬委员,任期至103年6月24日止,随该届董事自然解任;第二届薪酬委员任期自103年6月25日至106年6月24日止。第三届薪酬委员任期自106年5月26日至109年5月25日止。第四屆薪酬委員任期自109年7月10日至112年5月27日止。

第五届薪酬委员经董事会委任全体独立董事李康智先生、陈锡智先生、吴淑慧小姐共三人,任期自112年5月30日至115年5月29日止。薪酬委员会职权为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以及其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订定其个别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 114年薪资报酬委员会开会日期、议案内容及决议情形

薪资报酬委员会 议案内容及后续处理 决议结果
第五届第五次
114.02.26
1. 审议113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派案
2. 审议113年度经理人酬劳实际发放案
3. 审议本公司114年度经理人绩效目标设定及奖金计算办法
委员会全体成员
决议通过
第五届第六次
114.08.08
审议114年度经理人薪资调整案 委员会全体成员
决议通过

♦ 114年薪资报酬委员各委员出席情形

委员姓名 开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出席%
陈锡智 2 2 100
李康智 2 1 50
吴淑慧 2 2 100

二、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依据证交法第十四条之四及「公开发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于民国103年6月25日股东会决议通过,自愿成立第一届审计委员会,任期自103年6月25日至106年6月24日止;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任期自106年5月26日至109年5月25日止;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经民国109年5月28日股东会决议通过,由全体独立董事吴淑慧小姐、李康智先生、陈锡智先生三人组成,任期自109年5月28日至112年5月27日止。 110年7月26日股东会补选一席独立董事黄雅惠小姐,依法增加一席审计委员,任期自110年7月26日至112年5月27日止。第三届审计委员,变更为四人组成,成员为独立董事吴淑慧小姐、李康智先生、陈锡智先生、黄雅惠小姐。第四届审计委员,任期自112年5月30日至115年5月29日止,成员为独立董事吴淑慧小姐、李康智先生、陈锡智先生、黄雅惠小姐四人组成。

审计委员会之职权为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募集发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年度财务报告及半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报告书及盈余分派或亏损拨补之议案等。

♦ 114年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开会日期、议案内容及决议情形

开会日期 议案内容 决议情形
第四届第八次
审计委员会
114.2.26
1. 会计师委任、报酬暨独立性评估案。 全体出席委员
无异议通过
2. 内部稽核报告案。
3. 本公司113年度营业报告书、个体财务报告及合并财务报告案及盈余分配案。
4. 本公司11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考核及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案。
5. 本公司100%投资之子公司富曜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拟出售设备案。
第四届第九次
审计委员会
114.4.23
1.本公司拟收购富兰登科技(股)公司。 全体出席委员
无异议通过
第四届第十次
审计委员会
114.5.9
1. 内部稽核报告案。 全体出席委员
无异议通过
2. 本公司114年度第1季合并财报表案。
3. 本公司100%投资之子公司富曜半导体(昆山)有限公司拟出售设备案。
4. 修订本公司『核决权限表』、『公开资讯申报相关作业之控制』及『申请暂停及恢复交易作业程序』。
第四届第十一次
审计委员会
114.8.8
1. 内部稽核报告案。 全体出席委员
无异议通过
2. 本公司114年度第2季合并财报表案。
3. 本公司拟增资泰国子公司UniEQ Integrated Technology Co., Ltd.案。
4. 本公司之泰国子公司UniEQ Integrated Technology Co., Ltd.拟购买土地及厂房案。
5. 修订本公司『核决权限表』及『任用作业』内控制度。
6. 拟增加签证会计师事务所及关系企业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认证服务(non-assurance services)事宜。
第四届第十二次
审计委员会
114.10.27
1. 本公司拟参加持股51%之子公司富兰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案。 全体出席委员
无异议通过
第四届第十三次
审计委员会
114.11.6
1. 内部稽核报告案。 全体出席委员
无异议通过
2. 本公司114年度第3季合并财报表案。
3. 115年度稽核计画案。
4. 修订本公司「任用作业」内控制度。
第四届第十四次
审计委员会
114.12.19
1. 拟订定『京鼎子公司资金贷与他人作业程序』。 全体出席委员
无异议通过
2. 修订本公司『永续委员会组织章程』。

♦ 委员会成员

  • 李康智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职称:委员
    薪酬委员会职称:委员
    • 学历

      ♦ 美国俄亥俄州辛辛堤大学材料学博士

      经历

      ♦ 台湾美日先进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总经理

  • 陈锡智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职称:委员
    薪酬委员会职称:召集人
    • 学历

      ♦ 文化大学会计研究所硕士

      经历

      ♦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组长

      ♦ 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上柜审查部専员

      ♦ 智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

      ♦ DA HUI limited董事

  • 吴淑慧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职称:召集人
    薪酬委员会职称:委员
    • 学历

      ♦ 台湾大学EMBA会计组硕士

      经历

      ♦ 迅德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大诚联合会计师事务台中所所长

      ♦ 升昶企管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黄雅惠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职称:委员
    薪酬委员会职称:无
    • 学历

      ♦ 台大管理学院EMBA财务金融组硕士

      经历

      ♦ 国宾大饭店(股)公司独立董事

      ♦ 台湾高等法院法官


♦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

1.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方式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至少每年二次定期会议,会计师就本公司财务状况、整体运作情形及内控查核情形向独立董事报告,并针对有无重大调整分录或法令修订有无影响帐列情形充分沟通。

2.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之沟通情形摘要

♦ 2025年度
日期 沟通情形摘要 建议
2025/2/26 ♦ 会计师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查核结果及发现向独立董事进行报告,并与会人员所提问题进行讨论及沟通。 无意见
2025/8/8 ♦ 会计师对2025年第二季财务报表查核结果及发现向独立董事进行报告,并与会人员所提问题进行讨论及沟通。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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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之沟通

1.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之沟通方式

(1). 本公司稽核单位按月将内部稽核报告及追踪报告交付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就报告内容进行批示。

(2). 内部稽核主管透过审计委员会向独立董事报告内部稽核业务执行状况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形。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召开一次,并得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

(3). 内部稽核主管在无一般董事及管理阶层在场之情况下与独立董事单独沟通每年至少一次。

(4). 平时内部稽核主管可视需要直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会面方式与独立董事沟通。

2.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之沟通情形摘要

♦ 2025年度
日期 会议 沟通情形摘要 建议
2025/2/26 审计委员会 ♦ 内部稽核主管与独立董事之单独沟通 - 2024年度第四季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 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行评估作业结果
无意见
2025/5/9 审计委员会 ♦ 2025年度第一季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意见
2025/8/8 审计委员会 ♦ 2025年度第二季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无意见
2025/11/6 审计委员会 ♦ 2025年度第三季内部稽核业务报告
♦ 2026年度稽核计画的订定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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